一、第一方面的审查权
1.1 商标使用人拥有使用权。在民法典中规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取得注册商标后,其商标可以用于商号、服务标记、商品名称、装潢等。”这是商标使用的权利基础。
1.2 商标所有人享有占有权。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未经许可,他人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这是商标所有权的核心。
二、第二方面的共有权
2.1 根据《合同法》第36条的规定:“共同共有财产,除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协商决定外,应按各共有人份额比例进行分割。”这也包括了商标的共有权。
三、第三方面的共有权
3.1 商标所有人的设立权。根据《商标法》第19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商标专用权,是指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并予以公告的商标受保护的权利。”
四、第四方面的保护权
4.1 根据《商标法》第38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第五方面的撤销权
5.1 根据《商标法》第39条的规定:“违反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他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销该注册商标。被撤销的商标,自撤销之日起丧失其效力。”这也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方式之一。
总结:来说,查商标同名需要通过商标使用者、商标所有者的共有权、商标专用权、保护权和撤销权这五个方面的审查来完成。每个方面的审查都有明确的规定和标准,这样才能确保商标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也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