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约定优先**:根据《民法典》第502条,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受益人的,应当以合同为准。除非有法定事由(如被保险人丧失行为能力等),否则不能随意更改。
1:指定与默认若未在合同中明确指定受益人,按照《民法典》第1139条,被保险人可以指定自己为受益人,如果没有指定,则默认为法定继承人。
2:变更通知根据《保险法》第44条,受益人变更需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并经保险公司确认。未经通知,原指定的受益人仍有效。
3:受益人权利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有权领取保险金,但不得转让或抵押其受益权,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保险法》第46条)。
4:法定继承顺序如无指定,且保险金超过法定继承份额,超出部分按《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遵循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子女、父母等依次继承。
总结::保险到期受益人问题,首先以合同为准,其次受指定、通知程序影响。受益人享有领取保险金的权利,但其权利具有排他性。如无明确指定,将遵循法定继承规则。务必注意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