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关于孩子购买保险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
1. 受益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即年龄达到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
2. 如果孩子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场,他们有权指定或者委托其他人作为受益人。
3.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能亲自签字时,可以书面授权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代为签字。
4. 除了上述情况外,如果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时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监护人,那么也可以共同指定受益人。
5. 最后,如果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死亡或者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保险公司就需要按照约定支付保险金给受益人。
综上所述,孩子的保险受益人应该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并且在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可以指定或委托他人作为受益人。只有在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时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监护人时,也可以共同指定受益人。如果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死亡或者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保险公司需要按照约定支付保险金给受益人。
总结:综上所述,孩子的保险受益人应该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并且在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可以指定或委托他人作为受益人。只有在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时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监护人时,也可以共同指定受益人。如果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死亡或者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保险公司需要按照约定支付保险金给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