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出的问题是希望了解关于仁寿县人民政府聘请法律顾问时是否需要支付费用,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作为资深高级律师,我认为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来全面分析该问题:一、政府法律顾问的性质;二、政府法律顾问聘用合同的性质;三、政府法律顾问费用的性质;四、政府法律顾问费用的支付主体;五、政府法律顾问费用支付的法律依据。具体分析如下:
1、政府法律顾问的性质。政府法律顾问是政府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人员。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0号)第2条的规定,“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可结合实际设立公职律师,企业可设立公司律师,可以外聘法律顾问。”
2、政府法律顾问聘用合同的性质。政府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64条的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3、政府法律顾问费用的性质。政府法律顾问费用属于服务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21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政府法律顾问费用的支付主体。政府法律顾问费用由政府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35条的规定,“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不得超预算支出。”
5、政府法律顾问费用支付的法律依据。政府法律顾问费用支付的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等。
综上所述,仁寿县人民政府聘请法律顾问时需要支付费用,且支付费用的行为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