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主要涉及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选聘与管理机制、参与决策咨询及文件审核、纠纷处理和法律培训等内容,旨在通过专业法律服务保障行政单位依法行政、防范法律风险。
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来看,行政单位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应包含以下五个方面:
法律顾问的职责:根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法律顾问应当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合同、协议;处理涉及法律事务的信访案件;代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选聘与管理机制:《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规定,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法律顾问选聘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公开选聘或定向邀请方式,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选聘。同时,还应建立法律顾问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定期对法律顾问进行考核评价,对于不称职或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顾问,应及时解除聘用关系。
参与决策咨询及文件审核:《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指出,要将法律顾问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合法合规。法律顾问需对涉及本部门职能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以及合同协议签订等提供法律意见。
纠纷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顾问在处理行政争议时,既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避免因违法行政导致败诉。
法律培训:《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明确提出,要加强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因此,法律顾问还需承担起对行政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的任务,提升其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
综上所述,行政单位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是确保依法行政、防范法律风险的重要手段,涵盖法律顾问的职责范围、选聘管理、参与决策咨询、纠纷处理及法律培训等多个方面,对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