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义与权利**:根据《民法典》第1173条,保险受益人是指被保险人在合同中指定的,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他们享有专属的请求权,无需经过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
1:指定方式《民法典》第1174条规定,保险受益人可以由被保险人单独指定,也可以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共同指定。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不得擅自变更受益人。
2:变更与撤销《民法典》第1175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除被保险人外,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若变更未经被保险人同意,该变更无效。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依法撤销受益人,但应通知保险人。
3:受益人的权利保障受益人享有的保险金请求权具有优先性,即使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也应直接支付给受益人,除非有法定事由(如被保险人生前已经清偿债务)。《民法典》第1180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4:争议解决对于保险受益人权益的争议,应当依据《民法典》第1181条,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如果保险合同有特别约定,应优先适用该约定。
总结::保险受益人在保险合同中扮演重要角色,其权利受法律保护,包括指定、变更及保险金请求权。在处理相关争议时,应遵循《民法典》的规定,尊重被保险人的意愿,并确保受益人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