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定继承顺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孙子并非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一般情况下,配偶、子女和父母享有优先权。除非有遗嘱明确指定孙子为受益人,否则孙子的权益需要通过其他方式保障。
1:遗嘱效力《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如果孙子被列为遗嘱受益人,遗嘱必须符合这一规定,不能剥夺其基本生活保障。
2:遗赠扶养协议如果孙子与被保险人之间存在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孙子可能在特定条件下成为保险受益人。但协议内容需符合法律规定,不能损害其他继承人的权益。
3:保险合同条款保险合同中通常会明确受益人的指定,孙子作为受益人必须在合同中有明确记载。若无明确约定,仅凭口头或书面形式,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
4:权益保护孙子作为保险受益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如保险公司拒绝支付,孙子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孙子能否成为保险受益人,主要取决于遗嘱、遗赠扶养协议、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即使被指定,也需确保其权益不侵犯其他法定继承人的权利,并且符合社会公序良俗。孙子在遇到争议时,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