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规定:根据《保险法》第39条,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可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但在这种情况下,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权利。
2. 保障权益:选择受益人应确保被保险人的意愿得到尊重,同时保护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如果被保险人在生前未明确指定,可能导致继承纠纷,违背了保险设立初衷。
3. 风险管理:指定受益人有助于风险管理。例如,若被保险人与受益人间关系恶化,可通过变更受益人降低潜在风险。《保险法》第41条规定,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4. 税务规划:在某些司法管辖区,身故保险金可能免于遗产税。因此,合理选择受益人可进行税务筹划。《遗产和赠与税法》可能会对此有具体规定。
5. 家庭安排:受益人选择需考虑家庭成员的需求和期望,如抚养未成年人、赡养老人等责任。《婚姻法》和《继承法》强调家庭和谐及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应以此为指导原则。
总结::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应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谨慎指定,兼顾个人意愿、权益保护、风险管理、税务规划以及家庭责任。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确保所有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并满足个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