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由投保人指定。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名誉权和肖像权。依法接受保险待遇的人为被保险人,有权请求保险金给付。
1.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五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保险金赔偿请求权的人是其近亲属。”这里的近亲属是指被保险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等。因此,被保险人的父母、子女、丈夫、妻子或他们的继承人是有权获得保险金的。
2.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在遭受伤害或者死亡时,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但是,只有保险合同明确约定保险人可以拒绝支付保险金的,才能拒绝支付。”
3.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被保险人在遭受意外伤害时,应当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果保险公司认为这些材料不足以证明其保险责任的承担,保险人有权拒绝赔付。”
4.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人寿保险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被保险人开始享受保险保障的时间是在合同成立之后,而不能早于合同成立之日。”因此,寿险合同的受益人是在被保险人开始享受保险保障之后才确定的。
5. 《民法典》没有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如果被保险人的遗产未分割,那么所有继承人都有权成为保险合同的受益人。
总结::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受益人的确定需要符合保险合同的规定。一般来说,投保人应指定一个或者多个被保险人为受益人。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只有被保险人在遭受伤害或者死亡时,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此外,保险合同应在被保险人开始享受保险保障之后确定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