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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保险受益人?

用户:192****5420 颍州区 2024-04-26 17:50 保险理赔 浏览量:42792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范向军
范向军*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擅长领域: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一、保障权利

1. 确保合法权益:《民法典》第912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对家庭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夫妻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 知识产权保护:《民法典》第983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维持生活

1. 财产分割:《民法典》第916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应当平均分割。”这是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的主要原则。

2. 婚前债务及婚后债务:《民法典》第970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但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履行抚养、教育、赡养义务所负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三、共同债务

1. 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第980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日常生活需要而产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与第三人订立的借款协议,人民法院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除外。”

四、共同遗产

1. 分割权:《民法典》第913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应当予以分割。”这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重要原则。

五、子女抚养权

1. 子女抚养权归属:《民法典》第904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都主张子女抚养权的,参照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这是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重要原则。

总结:

:综上所述,《民法典》赋予了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权利,如确保合法权益、知识产权保护、维持生活、共同债务、共同遗产和子女抚养权等,并在离婚时实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归属的主要原则。这些内容在实际操作中具有重要意义,对于维护夫妻权益、解决家庭纠纷具有积极的作用。同时,也需要我们深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我们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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