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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指定范围有哪些?

用户:170****4744 休宁县 2024-04-28 22:03 保险理赔 浏览量:28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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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向军
范向军*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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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在没有明确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将支付给这些法定继承人。

二、遗嘱指定:若被保险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并在其中明确了保险金受益人,那么按照遗嘱内容执行。《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三、合同约定:在购买保险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通过保险合同明确指定一位或多位受益人,包括自然人或法人。《保险法》第三十九条指出:“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四、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其保险金受益人可能由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指定。《民法典》第二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五、公司或组织:在团体保险中,公司或组织可以作为受益人,用于设立员工福利计划。《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总结: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可为法定继承人、遗嘱指定的人、合同约定的自然人或法人、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以及在特定情况下,公司或组织也可作为受益人。具体指定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权益清晰明了。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指定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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