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人并非仅限于财产保险,其在人身保险中同样存在。以下是从五个方面对受益人的法律规定进行解析:
1. 《保险法》第39条:“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2. 《保险法》第42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
3. 《保险法》第46条:“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4. 《保险法》第47条:“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如果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放弃对第三者的求偿权,保险人则相应扣减给付的保险金数额。”
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8条:“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总结::受益人在财产和人身保险中均占有重要地位,其权利和义务主要由《保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包括指定受益人的权限、保险金支付规则以及在涉及第三方责任时的权益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