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顺位继承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32条的规定,未成年人在父母去世后,作为其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继承其死亡时遗留的所有财产。
二、指定抚养权和监护权
我国《民法典》第1189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顺序法定监护人。”这是指在未成年人尚未出生或者未成年人尚无法独立生活的情况下,由其父母担任其监护人的制度。未成年人死亡后,其监护权将随之转移给其父母,由父母继续履行监护职责。
三、遗产分割
我国《民法典》第1176条规定:“对遗产进行分割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这是因为未成年人通常处于缺乏自我管理和认知能力的状态,在财产分配过程中容易受到伤害。而精神病人则由于自身的疾病状态,可能难以进行有效的财产管理。
四、遗产税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明确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对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等实行按月或者按季预缴,并在次年3月31日前汇算清缴,年度终了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五、继承权利丧失后的救济途径
我国《民法典》第1193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继承权丧失后,其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他近亲属可以通过诉讼请求恢复该继承权。”
综上所述,未成年人保险受益人死亡时,其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其死亡时遗留的所有财产。对于未成年人的抚养权和监护权,一般情况下由其父母承担。遗产分割时应照顾未成年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遗产税的缴纳需要在每年3月31日前完成,并在次年的6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当未成年人的继承权丧失后,其法定继承人或其他近亲属可以通过诉讼请求恢复该继承权。
总结:综上所述,未成年人保险受益人死亡时,其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其死亡时遗留的所有财产。对于未成年人的抚养权和监护权,一般情况下由其父母承担。遗产分割时应照顾未成年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遗产税的缴纳需要在每年3月31日前完成,并在次年的6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当未成年人的继承权丧失后,其法定继承人或其他近亲属可以通过诉讼请求恢复该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