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单:保单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它是保险关系成立的书面证明。根据《保险法》第十二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单上会明确记载保险种类、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期限等重要信息。
2. 受益人:受益人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保险法》第三十九条指出,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3. 权利义务:保单持有人即投保人有支付保费的义务,同时享有对保险公司的监督权。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请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的权利。
4. 转让与变更:保单可以依法转让,但受益人的变更通常需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5. 法律责任:若保险公司未按约定履行赔付义务,投保人或受益人可依法追责。《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保险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总结::保单是保险合同的具体体现,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受益人是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权益享受者。投保人、保险人及受益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受《保险法》严格规范,任何一方违反法律规定,都可能面临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