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优先受益人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指定为受益人时,该受益人将是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这意味着,即使投保人死亡或身故,其近亲属也是保险公司赔偿的法定受益人。
二、第二优先受益人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受益人,但又声明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并且愿意支付相应的保险费,则在同等条件下,其近亲属将被视为保险公司赔偿的第二责任人。
三、第三优先受益人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没有指定任何受益人,或者声明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但在近亲属中并没有优先受益人的情况下,那么可以视为默认的无受益人处理方式。
四、第四优先受益人
在上述情况下,如果近亲属无法确定是否是赔偿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和第二责任人,那么可以参照《侵权责任法》中的相关规定,由人民法院或者其他相关机构进行裁决。
五、第五优先受益人
如果近亲属也无法确定是赔偿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和第二责任人,或者其财产不足以支付保险金,此时可以根据《保险法》的规定,由法院或其他相关机构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判决,并代为收取保险金。
总结:来说,在购买医疗保险时,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那么近亲属将会是第一个被保险人。其次,如果近亲属无法确定是赔偿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和第二责任人,那么可以参考《侵权责任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果近亲属无法确定,那么法院或其他相关机构可能会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判决,并代为收取保险金。在所有情况下,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都是有限制的,除非被保险人有证据证明保险公司在赔偿义务范围内存在过失。因此,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在购买医疗保险前,务必先明确指定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