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关于受益人主要分为以下五种:
1:指定受益人根据《保险法》第39条第一款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2:法定受益人若未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无法确定,《保险法》第42条规定,受益人应按顺序确定为“第一顺序为被保险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被保险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保险合同约定受益人在保险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受益人,如企业团体保险中的受益人可能为企业或员工。
4:信托受益人部分保单允许设立信托作为受益人,将保险金支付给信托机构,再由信托机构按照信托条款分配给受益人。
5:共同受益人在同一份保险合同中,可以有多名受益人共享保险金,这种情况下,他们被视为共同受益人。《保险法》虽无直接条文规定,但实践中常见。
总结::保险法对受益人的规定旨在确保保险金能准确、公正地分配给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受益人。无论是指定还是法定,或是通过信托或其他形式,都需遵循保险法的原则和精神,保护被保险人的权益,实现保险的风险转移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