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单的受益人"是指在保险合同中被指定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根据《保险法》第39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可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指定权利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有权利指定受益人,这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保险法》第11条保障了投保人的选择权。
2:权益转移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金将支付给受益人,实现保险赔付权益的转移。《保险法》第42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除非另有约定。
3:受益顺序与份额受益人可设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若未明确,一般按份额平均分配。《保险法》第43条规定,受益人对保险金请求权不具有优先权。
4:变更与撤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变更或撤销受益人,但需通知保险公司。《保险法》第41条规定,受益人的变更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5:关系终止如果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且未设立其他受益人,保险金将支付给被保险人的继承人。《保险法》第42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总结:来说,保险单的受益人是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享有获取保险赔偿权利的人,其权利设定、变更及行使均受保险法规制,旨在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