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典》中,并没有明确指出“保险受益人能否指定非亲属”,但是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这个问题:
1. 保险合同性质:通常情况下,保险合同是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保险受益人是指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如果保险受益人不能明确指定,那么他/她就成为被保险人的代理人。
2. 意外伤害保险的受益人确定:意外伤害保险的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比如被保险人的父母或子女作为法定受益人的情况,保险受益人需要指定他们为唯一受益人。这就涉及到《民法典》关于法定继承人的规定。
3. 非亲属继承人的权利:《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这里的“兄弟姐妹”不包括“非亲属”。
4. 被保险人死亡后的处理方式: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死亡,保险受益人有权向保险公司申请支付保险金。但是,如果被保险人身故后的财产归他人所有,则保险受益人将无法获得任何赔偿。这就涉及到《民法典》关于遗产分配和遗嘱执行的规定。
综上所述,《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保险受益人是否能够指定非亲属。但是,如果保险受益人无法明确指定其代理人为唯一的受益人,或者被保险人身故后的财产归他人所有,那么他/她就可能成为被保险人的代理人。而在其他情况下,保险受益人则具有法定继承人的权利。因此,保险受益人在确定保险受益人时应该尽量避免与非亲属人员发生利益冲突。
总结:综上所述,《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保险受益人是否能够指定非亲属。但是,如果保险受益人无法明确指定其代理人为唯一的受益人,或者被保险人身故后的财产归他人所有,那么他/她就可能成为被保险人的代理人。而在其他情况下,保险受益人则具有法定继承人的权利。因此,保险受益人在确定保险受益人时应该尽量避免与非亲属人员发生利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