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合同中,填写受益人通常是选择自然人,而非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是从五个方面对这一选择进行的资深高级律师的详细分析:
1:合同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由一人或数人履行合同义务,但受益人作为合同关系中的特定主体,通常为自然人,因为其具有生命权和继承权。
2:人身保险特性和目的人身保险如人寿保险、健康保险等,主要保障的是被保险人的生命、健康等个人权益,这些权益通常只能由自然人享有。《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人寿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应当是自然人。
3:权利转让与继承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这种权利可以转让,但不能由公司等法人实体享有。自然人在死亡后,其继承权也由法定继承人(一般也是自然人)行使。
4:保险金支付保险金的支付直接关系到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利益,法律规定只有自然人才能成为保险金的领取对象,保险公司不得向非自然人支付保险金。
5:道德及实践考量从道德和实际操作角度看,保险金是对被保险人或其家庭经济支持的重要来源,因此,指定自然人作为受益人更符合保险的本质和实际需要。
总结::保险合同中填写受益人通常选择自然人,这是基于合同法的规定、保险产品的人身属性、权利转让继承特性以及保险金支付的实际需要。在实践中,自然人是享受和传承保险利益的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