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受益人并非必须是亲属。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中关于受益人的规定,既包括法定受益人,也包括指定受益人。
首先,法定受益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保险责任的人。这种情况下,保险受益人通常是被保险人死亡后,由其近亲或直系亲属享有权益的人。例如,《继承法》第27条规定:“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因此,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通常应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
其次,指定受益人是指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受益人。这种情况下,保险受益人通常是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选择的特定人,例如他的朋友或者亲人。这种情况下,指定受益人的选择权在保险合同中得到了明确规定,保险公司无法干涉这种选择。
再次,受益人既可以是法定的也可以是指定的。如果保险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受益人,那么受益人就可能具有两种身份,即法定的和指定的。
最后,虽然有些人可能会误解,但实际上,并非所有的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都必须是亲属。在某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可能会设立专门的保险基金,用于支付保险赔偿。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根据需要来确定受益人。
总的来说,虽然保险受益人通常被视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但在某些情况下,保险受益人也可以是指定的。此外,即使没有明确规定,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也可以具有多种不同的身份。因此,当考虑保险受益人的性质时,应该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总结:总的来说,虽然保险受益人通常被视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但在某些情况下,保险受益人也可以是指定的。此外,即使没有明确规定,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也可以具有多种不同的身份。因此,当考虑保险受益人的性质时,应该综合考虑多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