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受益人可以是本人,这是基于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以下从五个方面进行分析:
1. 合同主体:根据《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可以为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其他具有保险利益的人投保。”作为投保人,本人有权为自己购买医疗保险,自然也是受益人。
2. 保险利益:《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保险合同应当载明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本人作为被保险人,对自身的健康有直接的保险利益,因此可成为受益人。
3. 自愿原则:《保险法》第五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公平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原则。”本人作为投保人,有权决定自己是否为受益人,体现了保险的自愿原则。
4. 权利义务对等:《保险法》第六条规定,“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当本人既是投保人又是被保险人时,支付保费与享受保险权益是对等的。
5. 保险理赔:《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在医疗保险中,本人作为受益人,有权申请并接受保险理赔。
综上,从法律角度,医疗保险的受益人完全可以是本人,这符合我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障了个人的合法权益。
总结:综上,从法律角度,医疗保险的受益人完全可以是本人,这符合我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障了个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