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保险理赔 > 问答详情

养老保险金指定受益人?

用户:171****7736 明光市 2024-04-28 17:11 保险理赔 浏览量:3712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范向军
范向军*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擅长领域: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1. **受益人的指定权**: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个人有权指定受益人,这意味着在参保人去世后,其养老保险金将由指定的受益人领取。

1:指定方式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参保人可以书面形式指定受益人,未指定的,其个人账户余额由法定继承人领取。这表明指定受益人需通过正式的书面文件进行,并需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

2:受益权的优先性

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若已指定受益人,养老保险金通常不计入遗产,受益人的权益优先于一般债权人。

3:变更与撤销

《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规定,参保人有权变更或撤销指定受益人,但需向社保机构提交相关申请,变更或撤销行为自社保机构收到之日起生效。这体现了参保人的自主选择权。

4:争议解决

如对受益人指定有争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公正地裁决受益权归属。

总结:

:养老保险金指定受益人是参保人的合法权益,需以书面形式明确,且优先于一般债权。受益人权利可变更或撤销,如有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一制度旨在保障参保人及家属的经济安全,体现了社会公正和法治精神。

养老保险金指定受益人?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同城律师推荐
  •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
  • 董倩 专职律师
    深圳岂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银行保函、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宜昌市
  • 服务地区:
  • 李元喜 专职律师
    专注于企业服务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体系认证、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小巨人企业认定、行业特许经营与服务资质、工伤赔偿
    服务地区:珠海市
  •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