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38条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遗嘱继承人的范围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39条的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签名。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并经录音录像后作为遗嘱的证据。”
三、特定情况下继承人的范围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40条的规定:“对被继承人生前负担过抚养义务的人,可以成为遗产的继承人。”此外,在处理遗产继承问题时,还需要考虑“扶养义务”这一因素。
四、丧偶后的继承人
我国《民法典》第1142条规定:“丧偶后再婚的夫妻,应当适用本法关于婚姻和家庭关系的规定。”因此,丧偶后再婚的夫妻在离婚后仍有权利获得子女抚养权。
五、分割财产的顺序
我国《民法典》第1143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就意味着在遗产分割时,对于遗产分配中的一般问题,如遗产如何分配,继承人应享有的权益等,遵循平均主义原则。
总结::在民事活动中,法律规定了不同的继承方式和顺序,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指定继承等,并且明确了这些继承方式和顺序的适用条件。在实践中,还需要考虑到各种具体情况,如丧偶后的继承权、特定情况下继承人的范围、分割财产的顺序等,以确保各方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