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约定:保险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遵循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因此,受益人由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指定,可以是母亲本人,也可以是其他人。如《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
二、法定受益人:若投保人未明确指定受益人,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此时,保险金将作为母亲的遗产分配。
三、变更权:根据《保险法》第三十四条:“投保人按照合同约定,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姑娘有权在母亲同意的情况下变更受益人。
四、保护未成年人:若指定未成年人为受益人,根据《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考虑监护人对保险金的管理责任。
五、权益优先性:受益人的权益优于债权人,即使母亲有债务,保险金通常不会被用于偿还,除非存在欺诈等特殊情况(《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综上,姑娘为母亲购买保险时,受益人可自定,但需遵守法律规定,尊重母亲意愿,并考虑到可能的实际情况,如未成年人监护、债务问题等。在变更或指定受益人时,需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总结:综上,姑娘为母亲购买保险时,受益人可自定,但需遵守法律规定,尊重母亲意愿,并考虑到可能的实际情况,如未成年人监护、债务问题等。在变更或指定受益人时,需书面通知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