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子女基本生活权益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为子女购买保险,尤其是含有生存金、教育金等定期给付性质的险种,可确保在父母因故无法履行抚养义务时,子女的基本生活及教育需求仍能得到保障。
二、防范意外伤害风险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为子女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支付赔偿金,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保障子女及时得到救治和康复。
三、应对重大疾病风险
《民法典》第1171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购买重大疾病保险,一旦子女确诊保单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一次性给付保险金,用于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及后续康复费用,减轻家庭经济压力,保障子女获得及时、有效的治疗。
四、规划子女未来教育与婚嫁
《民法典》第1067条第2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购买教育金保险或婚嫁保险,可以提前为子女的高等教育、深造或婚嫁等重大人生阶段储备资金,确保在父母因故无法提供充足支持时,子女的教育与婚嫁需求仍能得到满足。
五、传承家庭财富
《民法典》第1122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为子女购买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产品(如终身寿险、年金险等),父母可指定子女为受益人。一旦父母离世,保险金将作为遗产的一部分,按照《民法典》继承编相关规定进行分配,实现家庭财富的有序传承。
总结::为子女购买保险,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可从保障基本生活权益、防范意外伤害与重大疾病风险、规划未来教育与婚嫁、以及传承家庭财富等多方面提供有力支持,确保子女在面临生活变故或重要人生阶段时,能得到充分的经济保障与支持,实现其合法权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