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损保险的第一受益人通常是船舶所有人或者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这是因为,当船舶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时,船损保险通常由船舶所有人承担。而船舶所有人,也就是船舶的所有者或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是第一受益人。
以下是对这个观点的详细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79条:“在海洋运输中,船舶所有人应当负责赔偿因船舶遭受损害造成的全部费用。”这条法律规定了船舶所有人应负赔偿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64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人身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如果船只所有人去世,那么保险金将被视为他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66条规定:“继承人在丧失或者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未履行完毕的抚养义务的其他继承人有权代为履行。”这意味着如果船只所有人无法或者不打算继续抚养任何继承人,他有权把船上的部分财产留给其他的继承人。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79条还规定:“非营运船舶所有人可以请求船长或者其他船舶管理人员协助其处理因船舶遭受损害所发生的费用。”
因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船损保险的第一受益人通常是船舶所有人或者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
总结:因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船损保险的第一受益人通常是船舶所有人或者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