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出的问题是关于在“双减”政策下,教培机构未能按时退还学员预付款的情况,他们希望了解如何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而言,他们想知道在面对此类问题时,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来追讨退款,并且这些措施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来看,这一法律问题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合同法适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若培训机构未按约定退还学费,学员可以根据合同条款要求对方履行义务或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进一步指出:“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如果教培机构因“双减”政策原因无法继续提供服务,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处理善后事宜,包括退还剩余费用。
教育部门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有序退出工作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18号)中明确指出,对于因政策调整导致不能继续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妥善处理好退费问题,确保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调解与仲裁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当双方对退费事宜产生争议时,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如调解不成,可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提交给仲裁委员会裁决,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若上述方式均无法解决问题,消费者可选择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要求法院判决培训机构履行退款义务。
综上所述,在遇到教培机构退费难的情况下,消费者应当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提起民事诉讼,利用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