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询问的是关于在常熟参加的某培训机构要求退费时只能退还七成费用的问题是否合法,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依据和处理建议。
合同条款与自由约定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如果培训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退费规则,并且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那么原则上该条款有效。然而,若该条款显失公平,或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则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至一百五十二条等规定主张撤销或变更合同内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视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如果培训机构单方面设定的退费规则明显不合理,消费者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条款无效。
公平原则的应用:《民法典》第六条指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若培训机构收取全额费用后仅同意退还七折费用,而未提供任何服务或提供的服务远低于收费水平,这可能违反了公平原则。
教育培训服务特别规定:尽管我国目前没有专门针对教育培训服务退费的具体法律规定,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中提到,培训机构应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合理设置收费项目和标准,避免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这间接反映了政府对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态度。
争议解决途径:当消费者与培训机构就退费问题产生争议时,首先可以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提供了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基础,即“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综上所述,培训机构是否能仅退还七折费用需视具体情况而定,特别是要看合同条款是否公平合理以及是否存在其他违法情形。消费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首先查阅合同细节,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