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询问的是关于培训机构在退款时是否有权扣除部分费用的问题,具体希望了解扣除的标准和法律依据。
一、合同约定优先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一款:“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以及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双方在培训服务协议中明确约定了退款条件及扣款比例,则应遵循该约定执行。
二、公平合理原则:《民法典》第六条明确规定了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滥用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因此,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培训机构不得无故扣除高额费用,应确保退款金额与学员实际享受的服务相对等。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若因培训机构原因导致无法继续提供服务,则其不应扣除任何费用。
四、格式条款限制:《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这意味着,如果培训机构单方面制定的退款政策中包含不公平或不合理条款,如高额违约金,学员有权拒绝接受。
五、教育培训行业特别规定:《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教基函〔2019〕8号)中提到,“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应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公开投诉方式,及时受理并妥善解决学生家长的诉求。”这表明,对于合理的退费请求,机构应及时响应,不应设置过多障碍。
综上所述,培训机构退费是否应扣款及扣款多少,需结合合同约定、公平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判断。培训机构在制定退款政策时应充分考虑学员权益,避免设定不合理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