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出的问题涉及中国舞蹈家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舞协”)机构的退费政策,其核心诉求是了解在何种情况下,中国舞协应退还已收取的费用,以及具体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若中国舞协与用户之间存在明确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其中规定了特定条件下可退费的情形,那么在满足这些条件时,中国舞协有义务退还相应的费用。具体到条款,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如果中国舞协提供的服务未达到事先承诺的质量标准,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
教育培训行业虽然没有专门的法律,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会发布相关的管理规定。例如,《北京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试行)》中就对培训机构的退费机制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培训机构在一定条件下必须退还预收的培训费用。
如果中国舞协在招生宣传中存在虚假或误导性信息,导致消费者基于错误的信息作出报名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因虚假宣传而支付的费用。
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强调公平交易的原则。如果中国舞协的退费政策明显不公平,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调整或撤销该政策。
综上所述,中国舞协是否应退费,需综合考虑合同约定、消费者权益保护、行业规范、广告真实性和公平交易原则。若用户认为自身权益受损,应首先尝试与机构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寻求法律援助,通过行政投诉或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