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核心问题关注点在于:是否因新闻报道导致的对考研机构信任度下降,学生有权要求退费,以及这一要求在法律上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合同效力与解除权:首先需审视学员与考研机构之间签订的服务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若新闻报道揭示了机构存在欺诈、虚假宣传等违约行为,影响服务质量和承诺兑现,学员可能基于“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但需注意,学员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新闻内容的真实性及其对合同履行的实际影响。
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的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若新闻报道揭露的不实行为被证实,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学员作为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费,并可依据该法第五十五条请求惩罚性赔偿。
虚假广告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若考研机构通过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学员不仅有权要求退款,还可以要求赔偿。但需注意,退款和赔偿请求需建立在广告内容确属虚假且对消费决策有直接影响的基础上。
证据收集与举证责任:用户在提出退费请求时,需承担初步举证责任,即提供新闻报道、合同条款、宣传材料等相关证据,证明机构存在违约或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调解与诉讼途径: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学员可通过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选择诉讼途径时,应考虑诉讼成本、时间消耗及胜诉可能性。
综上所述,学员因新闻报道对考研机构失去信心并要求退费,在法律上有一定的依据,特别是当新闻揭露的内容涉及合同违约、虚假宣传或欺诈行为时。学员需准备充分证据,合理运用《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广告法》等法律规定来维护自身权益。通过和解或法律程序,学员可以合法地寻求退款及可能的赔偿,但整个过程需谨慎考虑策略,确保行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