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询问:乐高培训机构突然关闭,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已支付的培训费用?
用户期待答案:了解在乐高培训机构“跑路”情况下,自身作为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益,以及如何运用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具体步骤和途径实现退款诉求。
资深高级律师角度分析:
合同关系与违约责任:消费者与乐高培训机构之间形成教育培训服务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468条、第577条规定,双方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若培训机构单方终止服务,构成违约,消费者有权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保法”)第4条、第53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和求偿权。若培训机构突然关闭且未提供相应服务,消费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费用。
预付式消费监管: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预付卡办法”)第18条,培训机构发行预付卡(如课程包)应当按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未履行义务的,应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退还有关款项。此外,《民法典》第566条也规定了合同解除后的恢复原状及损害赔偿责任。
行政投诉与司法救济:消费者可依据《消保法》第39条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请求对培训机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条,消费者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培训机构退还学费(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
证据保存与集体维权:消费者应妥善保管报名协议、缴费凭证、课程安排等相关证据。若涉及众多受害消费者,可依据《消保法》第40条组织起来,共同委托代表人进行投诉、诉讼或参与调解(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
总结:面对乐高培训机构“跑路”,消费者基于教育培训服务合同关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预付式消费监管规定,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剩余学费,并可通过行政投诉、司法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在行动中,务必保存好相关证据,必要时可考虑集体维权以提高效率与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