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出的问题核心在于:当教育培训机构遭遇到学员以欺诈手段要求退费时,机构应如何应对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其想知道答案主要涉及法律责任、合同约定、欺诈认定、退款条件以及举证责任等方面。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学员存在欺诈行为,根据第五百四十二条,受害者(机构)有权请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并可主张赔偿损失。
合同约定:首先需参照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中的退款条款,如学员的行为违反了合同规定,则机构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主张违约责任,拒绝或有条件地同意退费。
欺诈认定:欺诈需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即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行为。若学员行为构成欺诈,机构可向司法机关报案并追究刑事责任。
退款条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消费者享有无理由退货权,但并不适用于所有教育培训服务。若培训内容已完成或服务性质不宜退货,学员则可能不具备合理退款的法定条件。
举证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一条规定,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一方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在此案例中,机构需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学员存在欺诈行为及其对机构造成的实际损失。
综上所述,面对学员欺诈式退费的要求,教育培训机构应首先依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判断学员行为是否构成欺诈,并积极搜集证据,适时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注意遵循公平诚信的原则处理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