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在何种情况下,专升本教育机构应退还费用,以及相应的法律依据。作为资深高级律师,我将从合同履行、教学质量、虚假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不可抗力五个方面,结合最新中国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解析。
合同履行: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若专升本机构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课程服务,如未开设承诺的课程、授课教师与约定不符等实质性违约行为,学员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相应费用。
教学质量: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九条,民办学校应当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若专升本机构教学质量低下,无法满足学员的学习需求,导致学员无法实现预期学习目标,可视为未能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学员有权主张退款。
虚假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或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若专升本机构在招生过程中存在夸大教学效果、虚构师资力量等虚假宣传行为,误导学员报名,学员基于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有权请求撤销,并要求退还费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如专升本机构违反此规定,学员可依据第五十五条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包括退还学费。
不可抗力:《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如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专升本机构无法正常提供服务,且双方无法协商变更合同,学员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费用。
综上所述,专升本机构在出现未履行合同义务、教学质量不达标、虚假宣传、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或遭遇不可抗力等情形时,学员依法享有申请退款的权利。学员在主张退款时,应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合同、缴费凭证、宣传材料、教学质量记录等,以便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