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出的问题核心在于:尚德机构在教育培训服务合同中存在逾期未履行退款承诺的情况,用户寻求的是如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并了解具体的法律责任。
首先,从合同法的角度看,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若尚德机构逾期未履行退款条款,即构成违约。
其次,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和消费者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
再次,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二条规定,培训机构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退还费用,逾期未退的应承担责任。
第四,如涉及欺诈行为,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若尚德机构明知无法退款却故意隐瞒,可能触犯刑事法律。
最后,《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也对民办教育机构的财务管理包括学费退还等内容进行了规定,要求其遵循公开透明原则,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针对尚德机构逾期退费的问题,用户可以依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尚德机构承担违约责任、退还相应款项以及赔偿损失。同时,如果发现尚德机构存在违法行为,还可进一步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