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核心在于:当与社会实践机构发生服务合同关系后,因故要求解除合同时,用户能否获得退款,以及退款的具体规则和程序是什么。
首先,退款权的确定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和第九十三条、九十四条的规定,如果合同中约定了退款条件或解除合同后的处理方式,则应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明确约定,但因机构过错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用户有权要求退款。
其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社会实践机构作为服务提供者,若未能按约定提供服务,用户可据此要求退款。
再者,《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也规定了合同解除后的善后处理,包括费用结算及退还等问题,具体退款金额需要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及双方过错程度来判定。
此外,如涉及教育培训类的社会实践项目,还应参考教育部等部门发布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其中对培训费用管理和退还进行了明确规定。
综上所述,用户在要求社会实践机构退款时,应结合上述法律规定及相关行业政策,判断退款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最终,如有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退款事宜。总之,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用户有权利在符合退款条件的情况下要求社会实践机构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