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在于,如果在培训机构未能提供承诺的就业服务或保障后,是否可以从该机构获得退款,特别是当他们没有实现预先的就业承诺时。
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看,这个问题涉及五个关键法律领域: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教育法、服务提供、违约责任和证据法。首先,从合同法角度看,用户需要查看报名时签订的协议内容,看是否有关于就业保障及退款的条款。根据《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未就业可退款,那么用户有权要求退款。
其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知悉和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这意味着培训机构需透明公开其就业率等信息。若其夸大或虚假宣传,用户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一条主张权利。
再者,若培训机构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如承诺的就业指导),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培训机构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用户可以据此要求赔偿。
第四,用户需要收集和保存所有相关证据,包括合同、付款记录、培训机构的就业承诺等,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举证责任在于原告,也就是用户。
最后,如果协商退款无果,用户可能需要借助法院解决,这时《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将适用,包括起诉、审理程序等。
总结来说,用户有权要求退款,前提是他们能够证明培训机构违反了合同规定或者存在误导性宣传。在当前的法律框架下,用户可以并且应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在预付费服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显得尤为重要。如果培训机构违反合同或误导消费者,用户完全有理由要求退款或赔偿。当然,具体能否成功退款,还需视具体情况和合同条款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