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在疫情期间,如果因疫情影响无法继续参加培训课程时,培训机构应如何进行退费的具体规定和流程。
从法律角度来看,涉及培训退费的规定主要包含以下五个方面:
合同履行与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疫情通常被视为不可抗力因素之一,当其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学员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申请相应退款。
公平原则: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因此,在处理退费事宜时,培训机构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退款金额及方式。
预收款管理:教育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线上培训管理的通知》(教基厅〔2020〕5号)中指出:“各地要督促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严格遵守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若违反该规定,则学员有权要求退还超出部分的费用。
投诉与维权途径:当双方就退费事宜协商不成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赋予了消费者通过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多种维权渠道。
证据保存与举证责任:无论是消费者还是经营者,在主张权利时都需注意保存相关证据材料,如报名合同、缴费凭证、课程安排表等,以便于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处理过程中能够有效证明自己的主张。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综上所述,疫情期间关于培训退费的规定主要围绕不可抗力、公平原则、预收款管理等方面展开,学员应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培训机构也需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妥善处理退费事宜,确保双方利益得到合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