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核心在于询问有关教育培训机构或服务提供商在何种情况下必须进行全额退款的法律规定,特别是当服务未能按约定提供或者质量不达标时。他/她可能还想了解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追讨这些费用。
首先,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如果教育培训机构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或教学质量未达到承诺标准,消费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若服务提供方违约,消费者可根据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要求解除合同,即“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其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尤其是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按照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要求经营者履行修理、重作、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这就为消费者提供了全额退款的法律依据。
再者,从《价格法》的角度,第三十八条指出:“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在某些情况下,这可能涉及到退款问题。
此外,《教育法》第二十九条也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责任保证教育质量,若无法达到标准,学生或家长有权要求改进,退款或其他补偿。
最后,从《民事诉讼法》角度来看,第一百一十九条明确了起诉条件,若协商退款无果,消费者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寻求公正,强制执行退款。
综上所述,若教育培训机构没有按照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服务质量不达标,消费者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向商家主张权利,包括要求全额退款。在实际操作中,消费者应保存所有相关证据,如付款凭证、合同文件、沟通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通过消费者协会或法院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