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辅导机构在何种情况下应当退还费用以及具体的退款公示要求。从法律角度,主要涉及教育服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退费条件与流程、公示制度及违约责任等五个方面。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教育培训机构与学员之间形成了教育服务合同关系,培训机构有义务按照约定提供相应的培训服务。若未能按约提供服务,则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退费。
其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明确规定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因此,培训机构应当明确告知学员退费政策及相关条件,确保信息透明。
再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也对民办学校(包括各类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收费管理进行了规定,如第三十四条指出:“民办学校应当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 这意味着包括辅导机构在内的民办教育机构在收费及退费方面必须符合财务规范。
第四,针对具体退费情形,《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要求:“各地要督促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服务,妥善处理好因培训计划调整等原因引发的退费纠纷。” 明确指出了在特定条件下应支持退费诉求。
最后,在违约责任方面,《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若辅导机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学员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综上所述,辅导机构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开透明地制定并执行退费政策;同时,在未能履行服务承诺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进行退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