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在何种情况下以及按照什么标准,课外培训机构应该退还学费。
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出发,关于课外机构退费标准的问题,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分析:
- 合同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因此,首先应当查看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中是否有关于退费的具体条款,如有明确约定,则应按合同执行。
- 法定情形下的退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民办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应当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并公示;对其他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应当报价格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如果课外培训机构未按规定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或存在虚假宣传等情形,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
-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学习: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力情况影响正常教学活动时,《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可以解除合同。”此时,学员可依法主张解除合同并请求退还相应费用。
- 教育质量不符合承诺:若课外培训机构提供的服务明显低于其事先承诺的质量水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则学员有权要求退费。
-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针对未成年人参与的课外培训,《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一条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内外各种场所、设施向未成年人推销商品和服务。”因此,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退费纠纷时,应特别注意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综上所述,课外机构退费需结合具体合同约定、法定情形及双方实际履约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建议在遇到退费争议时,先与机构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