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培训机构退费和补课两个方面,具体来说,用户希望了解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培训机构退还费用或提供补课服务。
一、合同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以及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用户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培训合同受法律保护,双方均应按合同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培训机构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用户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退费或补课。
二、服务质量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如果用户认为培训机构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且能提供相应证据,可要求培训机构承担退费或补课的责任。
三、退费条件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若培训机构未能按约定提供服务,用户有权要求退费。
四、补课安排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用户选择要求培训机构提供补课服务而非退费,且合同中有相关约定,培训机构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提供相应的补课服务。
五、争议解决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户在与培训机构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寻求上述途径解决争议。
综上所述,用户在遇到培训机构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时,有权要求退费或补课。建议用户首先尝试与培训机构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