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在何种情况下以及如何能够要求点对点(P2P)培训机构退还费用。
合同解除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培训机构未能提供约定的服务或课程质量严重不符合约定标准,则学员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
欺诈情形下的撤销权:若培训机构存在虚假宣传、隐瞒重要信息等欺诈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并据此要求返还已支付的培训费用。
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约: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例如,疫情爆发导致线下课程无法正常开展时,学员可根据实际情况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费。
法定解除条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对于教育培训服务,如若达不到预期效果且无法补救,消费者亦可依法主张解除合同并追讨损失。
协商解决与诉讼途径:在任何上述情形下,首先应尝试与对方友好协商解决问题;若协商不成,则可通过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当遇到培训机构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存在欺诈行为等情况时,学员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相应退款。建议先行协商沟通,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以保障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