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是关于民办教育机构未按约定提供服务或学员要求退费时,能否依法追讨退款。他们想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有哪些法律权益,以及如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维权。
从法律角度看,这个问题涉及五个方面:
合同法:用户与民办机构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关键。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退费条款,用户有权根据《合同法》(第535条)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若机构违约,用户有权要求退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消费者,用户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权益,如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如果机构侵犯这些权益,用户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教育法:民办教育机构应遵循《教育法》的规定,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如果机构服务质量不合格,用户有权要求退款。
反不正当竞争法:如果民办机构因欺诈、虚假宣传等原因导致用户退费,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用户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追究责任。
仲裁或诉讼: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用户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消费者的司法救济途径。
总结来说,用户在民办教育机构不给退费时,有权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法规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必要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是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