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可能在询问的是,如果教育培训机构未履行承诺或服务不达标,用户是否有权要求退费,以及如果可以,按照什么标准或规定能获得30%的退款。他们可能也在关心退款过程中的法律责任和可能遇到的法律障碍。
首先,从法律角度,用户与机构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基于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在中国,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用户(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尤其是在服务未能达到合同约定或者存在欺诈、误导等情况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消费者可以通过经营者提供的上述信息直接向其索赔。”这就意味着机构需要公开透明,否则可能构成违约。
其次,关于退款比例,中国教育部2018年发布的《严禁中小学校外培训机诱导超前教学等违规行为的通知》虽未明确规定具体的退款比例,但在服务行业,如教育机构无法提供约定服务,退款通常基于“过错”原则,即过错方应承担责任。若机构有过错,用户可能有权要求退还部分费用,具体比例可能因合同条款而异,30%的退款率并非法定,而是需参照合同规定。
总结来说,用户是否能获取30%退款,主要取决于用户与机构签订的合同条款,以及服务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如果服务未达标,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用户有权主张权益,包括申请退款。在具体实践中,用户可能需要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退款纠纷。同时,教育机构应遵守相关法规,保证服务质量,避免引发退款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