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问题主要涉及了解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合同诈骗罪的具体定义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对方财物的行为。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身并没有直接规定“合同诈骗罪”,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明确规定了合同诈骗罪。根据该条款,合同诈骗罪具体包括以下五种情形: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例如,使用不存在的公司名称或盗用他人的身份信息与对方签订合同。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这包括提供虚假的银行存款证明、房产证等作为履约担保。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通过小额交易建立信任后,进一步诱使对方签订大额合同并骗取其财产。
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一旦获取对方财物即迅速消失,无法联系。
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指上述未涵盖的其他形式的欺诈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综上所述,合同诈骗罪的核心在于利用合同形式进行诈骗活动,其构成要件包括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以及客观上实施了上述五种情形之一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