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要了解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合同诈骗的具体法律规定。实际上,合同诈骗这一行为主要由刑法而非民法典来规制,但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可以对因合同诈骗而产生的民事责任提供法律依据。
首先,从民法典的角度看,合同诈骗可能涉及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此条款赋予了受害者撤销合同的权利,从而避免因诈骗行为导致的不公平后果。
其次,民法典第1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意味着,若合同因诈骗被撤销,诈骗方不仅需要返还财产,还可能需赔偿受害者损失。
再者,民法典第186条强调:“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这为合同诈骗的受害者提供了选择追究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的灵活性。
从刑法角度来看,合同诈骗主要由刑法第224条规制:“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此条款明确了合同诈骗的刑事责任及量刑标准。
最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等相关司法解释,对合同诈骗的认定和处理提供了更为具体的指导。
综上所述,虽然民法典主要处理合同诈骗后的民事责任,但与刑法相辅相成,共同构建了对合同诈骗行为的法律制裁体系。受害者既可以通过民法途径要求撤销合同并获得赔偿,也可以依据刑法追究犯罪者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