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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赔偿损失后?

用户:189****5447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 2024-11-28 10:57 合同纠纷 浏览量:1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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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娟
姚娟*律师/13728647853(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用户可能在询问的是,如果某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而被定罪,是否在赔偿了受害者的损失后,还会有其他的法律后果或者刑事责任。答案并非简单的是或否,因为这涉及到多个法律因素。

首先,从刑事责任的角度,中国刑法规定,即使犯罪者赔偿了受害者损失,若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仍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赔偿损失并不能免除刑事责任,但可能在量刑时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其次,从民事责任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即使嫌疑人赔偿了损失,仍可能需要面对受害者的民事诉讼。

再者,对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处理,即使赔偿了损失,刑事责任依然存在。

第四,对于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如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无论是否赔偿,都将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进行处理。

最后,即使赔偿了损失,若涉及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嫌疑人仍有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即使嫌疑人赔偿了损失,但这并不能完全免除其在法律上的责任。刑事责任、行政处罚乃至道德责任依然存在。因此,赔偿损失仅是弥补了一部分后果,但并不意味着法律追究的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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