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是指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主要涉及以下五种情形: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这种情况下,行为人通过编造不存在的公司或组织,或盗用他人的身份信息进行签约,以此获取对方的信任并达成交易,最终目的是非法占有对方财物。例如,行为人伪造了一家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公章,与受害者签订了供货合同。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这里指的是行为人使用无效的银行汇票、本票、支票或伪造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作为担保物,诱使对方签订合同,从而实施诈骗。例如,行为人使用一张伪造的房产证作为抵押,向对方借款。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这种情况下,行为人虽然明知自己没有能力完全履行合同,但通过先期的小额履行或部分履行,让对方产生信任,进而诱骗对方继续签订更大金额的合同。例如,行为人先交付了小额货物,随后诱使对方签订大额采购合同,但最终无法履行。
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这是指行为人在收到对方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商品或服务,而是携款潜逃,意图非法占有对方财物。例如,行为人收取了预付款后,关闭了所有联系方式,消失无踪。
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这一条款是兜底条款,涵盖了以上四种情况之外的所有诈骗手段。例如,行为人通过网络发布虚假的投资项目,诱骗对方投资,而后卷款跑路。
总结:合同诈骗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受害人的经济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诚信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上述五种情形均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行为人将面临刑事处罚。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务必谨慎核实对方的身份和资信状况,避免成为诈骗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