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原文:
1. 《民法典》第386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 《婚姻法》第78条:对于房屋等不动产,法律规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即使产权证书上没有记载也视为共有。
3. 《婚姻法》第80条: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4. 《婚姻法》第81条:夫妻一方对外负有的个人债务,第三人知道该债务未经债权人同意,仍以其个人财产清偿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5. 《婚姻法》第92条: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太平洋保险公司法定受益人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对于房屋等不动产;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对外负有的个人债务;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但是,具体的受益方式和比例需要根据夫妻双方的协议来确定。因此,在具体操作中,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确保受益人的权益得到保护。
总结: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太平洋保险公司法定受益人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对于房屋等不动产;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对外负有的个人债务;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但是,具体的受益方式和比例需要根据夫妻双方的协议来确定。因此,在具体操作中,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确保受益人的权益得到保护。